石门县开展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利剑”行动
“由于政府的重视,再也没有人敢到河内乱采乱挖了,家门口真正恢复了山青水绿!”8月8日,石门县三圣乡白临桥村村民尹传虎指着家门前的仙阳河支流河道高兴地说。今年以来,石门县水利局以澧水、渫水干支流为主,开展“利剑”行动,立案查处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行政处罚案件2宗;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宗;对造成破坏的1300余平方米区域河道恢复原状。
石门县境内河流纵横、水系密布,有大小溪河236条,流经20多个乡镇街道。为了加强全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县水利局出台了《石门县水利局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成立“利剑”行动工作专班,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强对重点河段的日常巡查工作,全面排查河湖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仙阳河三圣乡白临桥村余家拐段辉祥碎石场在河道内非法采砂。县水利局立即派出4名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惠才碎石场未经许可在段河道内采砂,周围有部分堆放的河砂,已涉嫌违法。县水利局对该碎石场迅速开展立案调查,责令对生态破坏的地方进行了修复。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27人次,巡查河道2693公里,巡查水域1195平方公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9次。同时,完成了涉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7处,打捞河面垃圾及漂浮物50余吨,清除废弃垃圾10余吨,严厉打击了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重大风险隐患问题整治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