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水利局关于下发《常德市水利局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规范新闻发布行为,提升新闻发布管理水平,应对突发重大新闻事件,经研究,决定下发《常德市水利局新闻发布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常德市水利局新闻发布制度》
常德市水利局
2014年8月11日
常德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印发
附件:
常德市水利局新闻发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改进和规范水利重大新闻的发布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为我市水利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职责
局新闻发言人由分管领导担任。
新闻发言人受局党组领导,代表常德市水利局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市水利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政府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市水利局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水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常德市水利局的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等;
2.水利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划及发展形势;
3.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务活动、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4.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5.其他应予公开发布的事项。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
1.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集中采访等活动;
2.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3.通过常德市水利局网站发布;
4.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水利工作会议或其他重要公务活动;
5.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媒体发表谈话等方式发布。
四、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
1.统一新闻发布口径,推进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对重要事项机突发性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口径,统一对外发布。
五、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
1.涉及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意见或局主要负责同志的指示意见办理;
2.例行的新闻发布活动,由局新闻发言人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计划与内容,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进行;
3.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新闻发布,须根据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意见或局主要负责同志的指示精神,由局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
六、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1.局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年举办1-2次,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2.局新闻发言人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发布会的选题、内容采集及发布活动的有关准备工作;
3.局新闻发布会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局信息中心承办,其他部门、单位不得自行组织。
七、新闻发布的纪律
1.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3.未经授权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常德市水利局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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