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印发《关于严格党费使用与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常水党委〔2019〕6号
局属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常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严格党费使用与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制定《中共常德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严格党费使用与管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德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
中共常德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印发
关于严格党费使用与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党费工作检查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就进一步严格留存党费使用与管理规定如下:
一、党费使用范围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第十九条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五项基本用途):(1)培训党员。主要用于对广大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直接用于以党员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包括用于对老党员的定期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党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及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发放慰问物品的费用。(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包括用于直接发放慰问金、救灾物资给受灾党员,修缮基层党组织因灾受损的活动场所、电教设备等教育设施的费用。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进一步细化了党费使用项目。明确规定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以下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2)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3)党内表彰所需费用。(4)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5)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员徽章党旗等费用。(6)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上述项目的开支标准,参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党费使用程序
党费使用必须符合党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和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精细合理使用党费。为此,对履行党费使用审批手续提出如下要求:
1.使用党费必须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党费使用申请”和“党费开支审批单”必须经机关党委审查,之后由机关党委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依次签字。“党费使用申请”和“党费开支审批单”样表见附件。
2.开展党建活动需要使用党费的,须制定活动方案,方案中要包含党费使用明细,活动方案须经机关党委审查同意。
3.所有从党费账户支出的费用,必须经经办人员、使用单位负责人、机关党委负责人、党费会计和出纳、分管党费的局领导签字,方可履行其他财务手续。其中,党费使用申请”、“党费开支审批单”,必须由相关人员签字,一并附到财务报销凭证中。
三、党费管理责任
1.党费业务管理。党员党费交纳的标准、党支部上缴机关党委党费的把关工作各党支部的组织委员承担。
2.党费财务管理。党费开支工作由分管党费的局领导“一支笔审批”。党费财务工作由局财务科承担,实行党费会计、出纳分设。
3.明确党费内部审计。坚持党费定期审计,审计工作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牵头,由机关纪委相关人员、抽调是党员的审计专业人员组成审计小组。
本规定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党费使用申请
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党委:
今因事宜需申请使用党费,金额为 元。
具体内容:
党费使用明细:
可否准予使用,请批示。
申请党支部:
申请党支部支部书记签字:
机关党委负责人签字: 分管党费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党费开支审批单
编号: 年 月 日
使用事由: | ||
金额(大写): | 使用单位: | |
经办人签字: | 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 |
支出类别:1.教育培训党员 2.订购党员教育资料 3.党员电化教育 4.党内表彰 5.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6.补助受灾党组织和党员 7.党费管理业务支出 党费出纳审核用途是否合规(签字): 党费会计审核票据是否合法(签字): | 机关党委负责人签字: 分管党费领导签字: | |
注:
1.所附财务单据需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签字,并粘贴在党费票据粘贴单上;
2.附单据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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