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澧县水利局组织澧县水政监察大队、澧阳镇水政监察中队和澧县城防处水政执法人员对澧水30.9公里大堤上的违章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根据《常德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保督查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常德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清理河道内砂石码头(堆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的紧急通知(常水发〔2017〕185号) 》要求,澧县组织开展了澧水大堤违建清理行动,行动中共拆除违章建筑20处,拆违面积3000多平方米。
拆违行动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点赞,教育了基层群众,震慑了水事违法行为当事人,维护了水法律法规尊严。
(澧县河长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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